全省各市“十二五”前三年节能排序
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
全省各市“十二五”前三年节能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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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能源紧缺的省份,节能降耗必定成为浙江发展中无法规避的话题。在内在需求与外在压力的双重重压下,浙江节能降耗正在从自省向自觉转变,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态势。
为了提升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节能降耗工作上来,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消费“双控”管理,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各市经信委提供的数据,对全省各市“十二五”前三年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能耗税收等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计算和排序。本次排序对象为11个市,分三种排序方式:一是2013年单位GDP能耗排序;二是“十二五”前三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排序;三是2013年单位能耗税收排序。
全省单位GDP能耗和能耗税收情况
2013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88亿吨标准煤,全省单位GDP能耗0.53吨标准煤。全省单位GDP能耗“十二五”目标为下降18%,前三年累计下降11.96%,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66.43%,超出时间进度要求6.43个百分点。全省2013年单位能耗税收为0.30万元/吨标煤,前三年累计上升25%。
一、单位GDP能耗情况
从各市2013年单位GDP能耗排序情况看,台州、温州、杭州、丽水4个市低于全省单位GDP能耗,分别为0.41、0.47、0.52、0.52吨标煤/万元;其他7个市高于全省2013年单位GDP能耗,最高为衢州市1.22吨标煤/万元。
二、“十二五”前三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
从11个市单位GDP能耗变动情况排序看,“十二五”前三年11个市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五年节能目标时间进度,进度最快的前3位是温州(87.25%)、舟山(87.25%)、台州(78.86%),后3位为嘉兴(62.44%)、衢州(60.97%)、宁波(60.07%)。
三、单位能耗税收情况
从各市2013年单位能耗税收排序情况来看,杭州、宁波、台州、温州4个市高于全省单位能耗税收水平,分别为0.43、0.39、0.35、0.31万元/吨标煤;其他7个市低于全省单位能耗税收水平,衢州市最低为0.09万元/吨标煤。
政府推动是节能降耗的重要保障。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这已经成为了浙江各地政府的共识。节能降耗工作不仅是上级部门下达的一项硬性任务,更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为此,我省专门建立了各设区市季度节能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逐月对各地单位GDP能耗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发布红、黄、绿三级预警,对前三季度亮红灯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6个市,要求及时启动和实施节能调控应急预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连续两个季度节能预警亮红灯的杭州、宁波两个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新上项目能评审查,确保了全省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排序是为了起到监督和警醒的作用,而奖励制度则是为了激励各地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节能降耗的工作中去。
对此,省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将万元GDP能耗下降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干部考核。根据《浙江省节能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对各市超额完成与未完成考核目标部分按照一定的标准实施奖励与处罚,奖罚资金统筹用于节能降耗工作,“十二五”前三年累计已下达节能目标考核奖励资金14798万元。
浙江发展正处在工业化的中后期,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传统的环境治理任务还很繁重,应对气候变化又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各地继续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
只有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降耗的关系,真正把节能降耗作为硬任务,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节能降耗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也只有政府、企业、公众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积极地应对严峻的挑战,谱写美丽浙江建设的华丽篇章,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形成浙江新经验和新模式,力争成为全国示范和样板。
素材由省经信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