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严肃处理干部打人
一人党内警告 一人组织约谈
记者 方力
本报讯 记者从丽水市纪委获悉,针对近期媒体和网络热议的“云和县领导酒后打人”事件,该市纪委介入调查核实,近日对酒后打人的云和县副县长何洪港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前段时间,网上一则题为“云和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酒桌酒后互殴”的帖子引起群众热议。
经丽水市纪委调查,4月26日晚,云和县委主要领导自己付钱,在县人武部食堂邀请该县住建局班子成员等吃晚饭,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建伟和副县长何洪港在用餐结束后,因劝酒发生争执,何洪港打了参与劝解的县住建局副局长林华勋一个耳光。事后,何洪港公开向林华勋道歉。
丽水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何洪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动手殴打他人,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人身权利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何洪港党内警告处分。而鉴于陈建伟的劝酒行为与该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丽水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约谈陈建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