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7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