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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政治纵深·视野

反腐,
灯下不容黑

  刚刚过去的5月,有两则反腐新闻引起众人关注:先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天后,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这两人都是“纪委的人”,此次中纪委敢于向自己内部“开刀”,勇于“亮丑”,不仅展示了自我监督的态度和力度,更释放出无论是谁、伸手必被抓的反腐信号。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干部,首先自己要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干事。但是,不能否认,个别执纪执法干部心存侥幸,自以为身处权力部门可以选择性执法执纪,可以逃避监督。这也是长期以来,执法执纪领域出现“灯下黑”的原因之一。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管。法律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执法执纪部门更不应成为法外之地、纪外之地。此次,中纪委向两名“自己人”亮剑,就是要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扫除“灯下黑”。

  反腐败不能留盲区,更不能护短。无论对于个人还是队伍,监督是最大的保护。特别是纪检干部、执法人员出现腐败行为,更具危险性,影响更加恶劣,破坏的将是法纪干部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

  当然,纪检监察部门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干部也会面对种种诱惑,如果平时监督不严格、惩治不及时,少数干部也会失去底线,经受不住考验,最终无法悬崖勒马。中纪委此次不遮掩、不偏袒之举,可谓是刮骨疗毒,虽有切肤之痛,但产生的反腐震慑力是巨大的——无论干部处于什么职位、在什么部门,如果无视法纪、为所欲为,迟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给执法执纪部门敲响了警钟——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更要用镜子从里到外多照照自己,不忘自重、自省、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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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不容黑
2014-06-05 3495369 2 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