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
为决策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本报讯 (记者 廖小清) 5月28日,在杭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作出部署。
会议认为,推动全会精神的落实,抓好省委决定的实施,是全省各级人大的紧要任务和共同责任。各级人大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中的职能作用。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审议并作出相关决定。强化对环保治理领域法规的梳理,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从法制上为省委决策实施提供保障。各级人大要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实施,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跟踪监督,督促问题解决。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形成全省上下共建共享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