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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今日温州·社会

平阳条条河道有警长

保驾“五水共治”显成效

  通讯员 陈璇 朱敏孟

  县委报道组 黄剑萍

  本报讯 没有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纪念币,还日排至少3吨的污水至梅溪河道里。近日,一家大型电泳厂被平阳县公安局查封。这是今年平阳县启动“河道警长”机制后,又一起破获污染环境的案件。

  “我原本准备在环保局收集证据的时候逃掉,没想到几天前的排污被‘河道警长’发现了。他还和公安、环保部门一同来查访,在开工时就把我当场扣押了。”嫌犯郑某说。

  “过去,公安没有参与污染环境案件的日常巡查、执法和收集证据等环节。常常会出现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嫌犯逃跑或者是案件审理时间太长,出现证据消失等情况。”鳌江镇派出所所长、梅溪河“河道警长”张友泽说,现在他可以主动去河道进行巡查,查到可疑企业,可以先将嫌犯扣押。由于公安第一时间就参与了案件,所以相较过去,案件审理的时间也大大缩减。

  目前,平阳县境内4条市级河道、20条县级河道和1247条乡镇级河道,均配有县局领导、副科长级干部“一对一”担任县(市、区)领导联系挂钩的“河道警长”,或者由派出所领导或社区民警担任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挂钩的“河道警长”。

  为了监督“河道警长”的工作,平阳县还建立了“河道警长”积分制。“河道警长”需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巡查,每月召集当地乡镇、河道联系部门及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村居及村民代表开展座谈会等。这些工作内容将转化为积分,在每个季度结束时,予以公布,对不合格的“河道警长”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据统计,“河道警长”机制运行以来,平阳县公安局已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充分展示了为“五水共治”保驾护航的决心。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社会 00019 平阳条条河道有警长 2014-05-28 浙江日报2014-05-2800008 2 2014年05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