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标
到2016年,境内重点污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Ⅱ类以上水质比例进一步提高,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的指标进一步优化,主要河流在“随时可游、随处可游”的基础上逐步向能饮用转变;富春江、分水江干堤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全面完成,主城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分别达到20年和10年一遇;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到2016年,境内重点污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Ⅱ类以上水质比例进一步提高,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的指标进一步优化,主要河流在“随时可游、随处可游”的基础上逐步向能饮用转变;富春江、分水江干堤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全面完成,主城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分别达到20年和10年一遇;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