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扶持小微
本报讯 (通讯员 洪颖)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据初步统计,杭州市下城区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将从1700余户增加至2000户左右,减免所得税税额增至650余万元。
为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目前下城区国税局加强申报数据分析,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采用电话提醒、现场辅导等方式,引导纳税人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确保小微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进一步梳理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推行“免填单”、“自助办税”等服务,降低小微企业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