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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拆出来的土地要尽快用好

  编辑部:

  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势不可挡,席卷所有违法建筑,城中村改造、旧厂区改造等也是雷厉风行。温州作为先行者,瓯海区作为排头兵,行动开展在先,遭遇难题也在先。

  记者跟随省第27督查组在温州瓯海督查期间接到群众反映,希望省里能够加快解决低效用地再利用审批慢等问题。

  督查组到瞿溪街道走访,恰好遇到当地在冒雨拆除上万平方米的成片违法建筑。据了解,这里原来是瞿溪村滩头老协菜场,违建面积总量为17000平方米。

  拆违之前,这里是典型的低效用地。所谓低效用地,是指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产出率、人均用地等未达到要求,仍有调整利用空间的建设用地。

  去年,国土资源部确定在浙江等10个省市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省政府明确将温州作为试点先行启动。今年1月,温州市正式得到省政府批准,成为首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试点。随着“三改一拆”的继续推进,像这样的低效用地大批浮出水面。但是,拆出来的土地如何更好、更快地利用,仍是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瓯海区区委书记厉秀珍介绍,目前瓯海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全区已经上图入库的城镇低效用地共有312块、4.64万亩。他们现在遇到的难题是,低效用地审批太慢,整个过程可能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这对低效土地再利用以及“三改一拆”的开展进度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现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低效专项报批系统尚未开启,征地有关文书和报批要求也不规范。”厉秀珍说,由于上述原因,目前低效用地再开发审批没办法跟上工作进度要求。

  “三改一拆”工作已进入深水区,接下来的“硬骨头”会更多显露。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拆出来的土地如何利用,改出来的空间何时能呈现新面貌,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而低效用地开发再利用是加快改建的重要手段之一。费尽辛苦拆违,拆出来的土地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利用起来,“三改一拆”的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腾笼换鸟的进度也会受到拖延。

  记者 张冰 发自温州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拆出来的土地要尽快用好 2014-05-24 3473052 2 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