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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要闻

温岭一村支书家5处厂房3处是违建

常乐村民“乐”不起来

  本报温岭5月22日电

  见习记者 丁谨之

  近日,记者来到了温岭市箬横镇常乐村,村中一幢5层高的厂房尤为瞩目。这幢被群众举报的建筑,属于温岭市车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走入厂房,机器轰鸣声不绝于耳,工人们正在劳作,大批半成品堆放在工作区。除了这幢5层厂房,记者在同一厂区中还发现一个正在生产的铁皮工棚。厂区的马路对面,建有一座占地约3亩多的工厂,也正开足马力生产。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处厂房的法定代表人为箬横镇常乐村村支书林海云和其父林作香(常乐村前任村支书)。

  常乐村违建面积到底有多大?相关政府部门是否知情?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展开调查。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箬横分局局长滕勇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两份落款为2008年的《处罚决定书》明确,温岭市车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2007年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保耕地共1989㎡,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厂房及相关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罚款共49725元。

  《处罚决定书》指的违建,正是记者看到的马路对面的工厂。为何下令查处6年,违建仍在生产?“罚款已经缴了,也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拆除违建厂房的事没了回音。”箬横分局土管员连卫兵说。

  除了已板上钉钉的违建厂区,举报信中的5层厂房是否为违建?记者多方求证得知,这座新厂房原为一栋始建于1989年的一层厂房,在2011年进行扩建、加层。法人代表林作香出示了老厂房的土地证,当时占地为1111.52㎡。但经测量,新厂房占地约1775㎡,且在扩建、加层施工前并未取得相关部门批文。“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 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吴晓明表示。

  林作香告诉记者,2011年扩建时,他曾被传唤到温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笔录,并摁下手印。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行政执法局拿出了这份案卷。案卷中有一份《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写明当时建筑现状为“已建一层厂房”。

  一幢正在扩建的一层厂房,在相关部门下达停建通知后,为何能够顶风违建到5层?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有力的制止措施?

  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称情况复杂,不愿多说。当时参与此项工作的吴晓明解释说:“镇里不配合,很多工作很难做,最后不了了之。”而箬横镇分管城建的副镇长陈军给出的理由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制止违建的效果并不好。

  第二天,当记者再次赶赴现场查看时,所有厂区生产依旧。属于温岭市宙义机电有限公司的铁皮工棚边,三五人架起梯子,拆除了一间厂房上的两块棚顶。经查看,此处工棚区的土地证面积为1002.29㎡,目前实际占地约2000㎡,现有的一层工棚建造前未经合法审批。

  据了解,林作香父子名下共有厂房5处,其中仅两处两证齐全。经实地测量,违建厂房占地共约8500㎡,建筑面积共约12800㎡。温岭市车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温岭市宙义机电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摩托车配件、电器仪表配件等,共有工人160余名,每年产值约在4000万元至5000万元,年缴税额达400余万元。

  “我知道违建不合法,但是工厂要发展,村里没有其他工业用地了。”林海云承认了自己的违建事实,并表示作为村支书会带头拆除自家违建。“我们会进行劝说,尽量采取自拆的形式,减少企业损失,能合法化的尽量补办证件。”陈军如此表态。

  村支书家违建厂房的拆与不拆,关系着“三改一拆”的公平与公正。这片引起当地村民强烈反响的违建厂区,本报记者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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