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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海宁问责治水不力

6名干部被处理

  通讯员 李迪刚 邹志莹

  记者 陈培华

  本报讯 “媒体曝光及作风效能问责,表面上‘伤了面子’,实际上对我们工作是巨大的推进。”5月20日,说起因治水不力而被问责一事,海宁市马桥街道新塘村党支部书记姚强忠仍感触颇深。

  原来,今年2月,位于马桥街道新塘村一处10余亩的违建废品收购点及一家养猪场,污水直排附近桐木桥港,造成河道污染。海宁日报等当地媒体对其重点曝光。与此同时,政府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该河长、副河长等3名干部分别给予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并扣除每人1000元至5000元考核奖,转入“五水共治”募捐资金专户。

  问责的压力,催生整改动力。仅用了短短一个星期,现场基本整改到位。如今,走进新塘村,面貌焕然一新,原先污水横流、臭气熏人的废品堆场,已种上郁郁葱葱的苗木,违建猪棚也已复垦成良田。

  对监督检查、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发现的履职问题,海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还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报道。截至目前,海宁市已有两名科(局)级干部分别被给予通报批评及口头效能告诫处理,另有1名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和3名村干部因治水不力被通报批评。

  海宁市纪委负责人表示,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海宁市制定了有关纪律,面向领导干部、河长、部门单位、执法主体、全体党员干部等五种对象出台五项禁令,开展常态化督查,至今共派出督查组259个(次),发现问题110个,提出督查建议72条。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海宁问责治水不力 2014-05-21 3479506 2 2014年05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