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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铁肩担正义

——全国模范检察官陈永明二三事

  本报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范跃红 屠春技

  【党员名片】陈永明,37岁,宁波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全国模范检察官。

  在很多人眼里,检察官应该是冷峻严肃的形象。

  法庭上,陈永明正义凛然:他曾与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等大贪官针锋相对,也曾将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但同时,他也会为被害人的不幸而动情,为不法者的追悔而纠结。近日,记者走近这位全国模范检察官,体会他的苦乐情怀。

  是压力,更是动力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我感觉自己是入对行了。”陈永明说,检察官这份职业很有挑战性,他从中收获快乐。正是这样的心态,给予陈永明无穷的工作动力。

  陈永明的细致,在同事中是出了名的。每次撰写完起诉书,他总要请同事当“听众”,逐字念上十几遍,即便起诉书有50多页。

  前段时间,象山县石浦镇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尘埃落定:贵州人李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如果不是陈永明的坚持,他可能面临极刑。去年10月,李某在喝酒时将两名老乡捅成一死一伤。研读案卷后,陈永明的内心升起一连串问号:李某和老乡平时关系很好,为什么突然下狠手?李某有句口供更可疑:事发时,他觉得老乡要害死他。

  会不会另有隐情?陈永明坚持要给李某做精神方面的司法鉴定。两个月后,鉴定结果终于出来:李某在行凶时有病理性醉酒迹象,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作为执法者,必须依法保障公民权益,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陈永明说。

  是挑战,更是责任

  10年,可以让人忘却很多事情。

  但那个哀怨而不安的眼神,陈永明至今无法忘记。2004年7月12日凌晨,慈溪市逍林镇林女士家遭遇6名歹徒洗劫,丈夫遇害。10天后,邹红等3名歹徒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理此案的陈永明,特地去林女士家查看,现场情况令他震惊——两层楼房居然新装了十几个防盗门和防盗窗,整个家就像牢笼一般。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我每晚都梦到那个胖胖的坏人用铁棍把我老公活活打死,你们一定要抓住他啊!”林女士哀求着。

  陈永明眼眶红了,他本想安慰几句,话语却被堵在喉咙口。他知道,这时说什么都是苍白的。他开始没日没夜地查找漏犯的线索。在翻阅邹红老乡的一起抢劫案案卷时,他意外发现一名绰号“胖子”的男子。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农历十二月廿九,大雪纷飞,他和同事驱车赶到温岭市看守所,见到“胖子”邹海洪。而邹海洪,正是洗劫林女士家的元凶,最终被依法执行死刑。

  是自嘲,更是自省

  “安安心心办案,开开心心过日子。”这是陈永明的座右铭。

  工作之外,陈永明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无论工作多忙,每逢情人节、结婚纪念日、妻子的生日,甚至七夕节,他都会给妻子送花,每次11朵白玫瑰。

  闲暇时,陈永明还常拿自己的“囧事”和同事“分享”:工作不久,办理一起命案时,他错把普通电线当作电话线,结果在法庭举证时,被辩护律师当场驳倒。虽然对判决结果没影响,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每次说起这件事,表面上是开玩笑,其实也是在提醒我自己:作为检察官,一点一滴都含糊不得。”陈永明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铁肩担正义 2014-05-20 浙江日报2014-05-2000015 2 2014年05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