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身份”背黑锅
廖小清
日前,北方某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发生一起醉酒恶性伤医案件,致两名医务人员重伤,一人轻伤。经查证,案件当事人之一刘超是区人大代表。目击者称,刘超打电话叫人来的同时,还高喊:“我是人大常委,你们都敢惹?”
总有那么一些人,以身试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口出狂言、四处找人。与过去的官员、官二代等有“身份”的人不一样,这次亮出的身份是由人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其职责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而这位代表非但没有为人民的正当权益鼓与呼,反而伤害人民的合法权益。这不仅给自身的人大代表身份抹了黑,还辜负了人民的信任。试想,背弃群众、欺负群众的人大代表,怎能代表人民、维护人民的利益?
此事虽属个例,但折射出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在少数人心中,把植根于人民的权力或地位,当作个人的筹码和特权,甚至将其看作逃脱法律惩罚的护身符……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许会有曲折,但绝大部分违法者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笔者以为,要防止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既要加强教育管理,根除部分人的特权心理,真正树立群众观念,还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给其以有力打击。同时,群众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勇于对违法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