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6年,实现城区达到10年一遇防涝标准,重点区域达到20年一遇防涝标准,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交通不中断,重点路段不积水。实现城市和集镇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两个“全覆盖”,河道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良好以上,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力争全区60%的河道水质达到III类标准,全区消除黑臭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