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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本报杭州5月15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任蔚青 颜新文)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上获悉,今后,省直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应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坚持有案必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省纪委还要求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常研究、常部署,做好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并按照评议意见抓好落实。党组(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部门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2014-05-16 3473733 2 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