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开迟到
沈吟
南京某单位丢失放射源铱-192,3天之后范围“锁定”,相关部门才对外公布信息。人们不禁要问,在丢失的放射源随时可能对周围群众造成危害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为何不及时告知公众?为了避免引起公众恐慌——这是有关方面给出的回应。
这一解释看似合理,却经不起推敲。严重的安全威胁发生时,公众理应在第一时间知晓,这样他们才会有所戒备,才能采取积极的自救措施。3天之后才向外发布,显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时间。万幸,这次丢失的放射源,最后被找到,否则若因为公布不及时造成外泄,那才叫追悔莫及。
信息公开上的滞后,无疑把公众置于风险之中。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灾情疫情,某些部门仍习惯用“怕引起恐慌”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公开、封堵信息、逃避矛盾,这是一些单位和部门畏首畏尾的鸵鸟心态。
从SARS到手足口病,从松花江水污染到地震灾情,实践一次次地证明,“捂盖子”不如“揭盖子”,一味地封堵消息只会适得其反。谣言止于智者,谣言也止于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危机时,理应及时、详细地公开事实,让公众了解真实情况。疫情、灾情不会因为公开而变得更严重,却能因公开而赢得更多补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