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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改革,容错不容私

  黄宏

  平阳县纪委、县监察局近日出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意见。意见指出,除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外,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突破现有政策规定、简化优化操作环节等造成工作失误、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党员干部可以申请免责。

  改革创新,既然是尝试,就要容许犯错。因此,如果真正的改革者受到苛责,甚至被“打入冷宫”,很可能造成“万马齐喑”,保守观念盛行,阻扰改革创新的开展。

  然而,必须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也有部分官员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玩着“拍脑袋”或者借机谋私利的行为。比如,重庆北碚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在垫江县当县委书记时,就以“敢冲敢打”,善于创新出名,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他从中捞取了不少好处。因此,在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同时,有关配套措施的出台,也必须符合科学论证、集体决策、民主评价等要求。只有在相关人员以大局为重,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况下,其相关责任才能得到免除。

  唯有如此,才能在适当的容错机制鼓励下,真正激活“干”的,调动“看”的,鞭挞“慢”的,从而形成党员干部万马奔腾、全心谋事的局面,避免出现“干事者不干净”、“干净者不干事”的现象。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改革,容错不容私 2014-05-15 3468554 2 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