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国外怎么做
本报杭州5月12日讯
记者 王庆丽
“垃圾围城”拉响警报,我们该如何应对?
其实,许多比我国提前多年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遭遇过相同的问题,同时也积累起与垃圾“斗争”的丰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反观这些国家的经历和做法,我们或许可以从中找出应对之策。
焚烧处理成主流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活垃圾,许多是采用焚烧处理法,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欧盟大部分国家的焚烧处理率高达70%到80%,德国、加拿大等国,甚至把埋在地下几十年的垃圾重新挖出来进行焚烧发电。有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世界范围内已有3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建有2000多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例如,法国现有300余台垃圾焚烧炉,可处理40%的城市垃圾。其首都巴黎的4家垃圾焚烧厂,年处理量达170万吨,占全市垃圾总量的90%。在日本,由于其先天的岛国地貌以及稀缺的土地资源,不允许其对垃圾进行大规模的填埋处理。于是,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大力推广垃圾焚烧,焚烧厂的数量一度占到全球的70%。
有的以填埋为主的发达国家,现今经填埋处理的垃圾总量也在减少,而焚烧比例有所提高。例如,美国目前回收、焚烧、填埋垃圾的比例分别是30%、14%和56%,但填埋废弃物的总量已从1990年的1.27亿吨降低至2001年的1.16亿吨,填埋场的数量由6326个减少至1858个。
2004年,垃圾焚烧在美国获得了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税收抵免资格,市政部门对焚烧厂的重视因此增加,并着手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之上进行扩建。美国环保局200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共有87座“废物能源回收厂”,分布在26个州,共有焚烧炉220台,设计总处理能力为每日9.4万吨。
新技术不断涌现
然而,垃圾焚烧处理在国外也并非一帆风顺。它流行于20世纪70年代,此后,由于焚烧所产生的废气、废水、灰渣等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在上世纪80、90年代曾遭到质疑。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们对二恶英来源的科学认识,以及垃圾焚烧技术的进步,不少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态度开始逆转。
一方面,科学人员经过检测发现,大气环境中的二恶英九成以上来源于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如炼钢、火力发电等工业锅炉燃烧等,而并非源自普通的垃圾焚烧。另一方面,焚烧技术的改进使得因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变得可控——只要将焚烧炉的烟气温度控制在高于850℃,停留时间大于两秒,利用二次风的充分搅动,使得炉膛内保持过量空气以确保充分燃烧,便能尽量抑制其产生,并促使已合成的二恶英充分分解。
近几年来,更多新的垃圾焚烧技术不断涌现。例如,斯托克焚烧技术,以及利用斯托克装置进行发电和处理二恶英等有害排放物的新方法,可以更好地减少二恶英的排放。另外,来自德国的CFB烟气净化技术、日本的改良半干法脱酸技术等,均可以有效解决二恶英排放问题。
垃圾减量招数多
有观点指出,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垃圾处理模式背后,首先是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其次是完善健全的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此外,还有一些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如用户收费制度、产品或包装费、押金返还制度、填埋税等,以保障垃圾处理的高效可行。
例如,日本是世界上人均垃圾生产量最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公认的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在日本,垃圾并非想扔就扔,而要遵循专门的时间表,每周7天,回收垃圾的种类也各不相同。由于这种严密的分类措施,日本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
德国则遵循着“减量、循环与再利用”的废物处置理念。为此,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例如,1972年通过的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实施的《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近年来,德国每年产生垃圾6000多万吨,回收利用的比例高达57%。
在加拿大多伦多市,垃圾可不是“想扔多少就多少”。2007年,该市出台规定,一户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上限为每周6袋,市政垃圾收集车不负责运送超出上限的额外垃圾,居民须自行将这些垃圾运送至当地的中转站,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垃圾的居民将被处约合90美元的罚款。
2008年,多伦多又实行了一项新的制度规定,要求每户家庭必须从小、中、大、超大4种不同规格的垃圾箱中选择一种放置生活垃圾。依据选用垃圾箱规格的不同,居民需缴纳的垃圾处理费也各不相同,大约合为小型10美元、中型39美元、大型133美元、超大型190美元。
高昂的垃圾处理收费,不仅抬高了垃圾制造者的心理门槛,也为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财力支持。芬兰从1996年开征垃圾税,对于送往垃圾掩埋场的垃圾每吨征收30欧元的垃圾税。2007年此项税收收入突破5700万欧元,收入全部补贴到了垃圾处理现场操作、废物清理、维护处理设施以及废物运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