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岂成“提款机”
余勤
据报道,江西省某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景安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目前,江西省公安厅已就此展开调查。
一所驾校在长达5年半的时间里,在保障自身运营的同时,还能为当地公安局提供4700多万元巨款,其营利能力令一般民办驾校望尘莫及。撇开这个不说,如此一笔巨款,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朝贡”给公安局?如果不是驾校愿意,便有强取豪夺之因素;如果是驾校心甘情愿,是否潜藏着公权输送利益的问题?这样的“朝贡”,让人不得不产生权钱交易的猜测。
事实上,驾校与公安机关错综复杂的利益勾兑一直被人诟病。几年前,北方某省也曝出过交警办驾校卖驾照的丑闻。眼下又曝出公安局从驾校随意支取千万巨款之事,其扎眼行为刺伤的不仅是群众的眼睛,更损害了政法部门的形象。
不义之财当然得还,但事情如果就此了结,恐怕难以平息公众质疑。多打几个问号,多做深入调查,有问题就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才能斩断权力过长的“手”,禁绝类似“朝贡”现象,维护党风政风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