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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农地流转:城乡统筹的焦点

  当代中国研究所社会史研究室主任李文研究员指出,城乡一体化的精髓有两点:一是要尽量减轻城镇化的阵痛,关键是要同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此必须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要在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让农民工脱离土地实现身份上的彻底转换,完全融入城市。而无论是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还是要让农民工脱离土地,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要建立农地流转市场,让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资产化。

  为此,《决定》做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的改革安排,提出要“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做好农村土地的流转工作,一要确权在先,二要规划先行,三要完善法治,四要有效保障土地流转方的利益。让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资产化,有助于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农地流转:城乡统筹的焦点 2014-05-12 3418660 2 2014年05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