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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20年前的见义勇为青年英雄刘玲英——

青春,因付出而美丽

  【人物名片】

  刘玲英,1963年出生,1995年荣获“浙江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时任云和县云和镇信用社局村分社会计。

  【致青春】

  我叫刘玲英,今年51周岁了。回首过往,格外感慨。如果我能给当时的自己说句真心话,我想,我会对她说:“小姑娘,你一定要自信、自立、自强、自重,勇敢面对现实,战胜所有的困难,执着地干下去,肯定不后悔!”

  1981年1月10日,我只有18岁,就开始了工作生涯。这一天,我怀揣着介绍信,来到大漈公社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行业的一名普通员工。18岁的我,与所有刚跨出校门的同龄人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然而,现实却给了我一个严峻的考验,工作岗位不在县城,不在集镇,而在离家百公里外,比家乡更偏僻的一个穷山村。这天早上,我坐了3个多小时的汽车,又爬了40多里的山路,来到了我人生第一个工作单位:大漈公社信用社。

  白天上班也很忙,大漈信用社分管5个大队,来存贷的农户比较多,有时跟老同志下乡到农户家里催收贷款、动员存款,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中充满凄凉之感。命运把我抛到了这个山角落里,想着今后漫长的岁月要在这里打发,不由得独自哭泣。然而,领导的关心,同事的热情,农户的真诚和朴实使我改变了想法,让我慢慢喜欢上了信用社的工作,也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不管做什么工作,一定要尽心尽职地做好。

  一晃13年过去了,13年里,我先后在3个信用社工作过,有两个是在不通汽车的偏僻山乡。可以说,我的青春年华都是在偏僻的信用社度过的。1992年,我全年出勤350多天,被评为云和县信用联社先进工作者。当时发年终奖时,领导征求我的意见,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我可以多拿奖金。但是我谢绝了领导好意,我说,工作是大家一起做的,奖金还是大家平分吧。

  1993年12月22日上午,负责人外出收贷款,我一个人在信用社当班,突然听到一声响动,门口的铁栅门被人拉上了。我顿觉异常,迅速锁上办公桌抽屉,正想观察,一个手持尖刀的歹徒已闯到了我身后。想到抽屉和金库里还有5000多元现金,我伸手一拉毛衣的领子,顺便把一串钥匙藏进了内衣的夹层。“快把库房的钥匙和钱交出来。”歹徒眼露凶光,手中的尖刀在面前比划。“没有,我这里没有。”我拼命护着身后的办公桌。歹徒见状,立即扑上来,左臂勒住我的颈脖,右手把刀尖顶在我的腰,压低嗓门恶狠狠地说:“快交出来,不然我就杀了你。”这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国家的钱绝不能让坏人抢走。歹徒恼羞成怒,不停地在我脸上身上乱刺,其中一刀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右眼,我顿时疼得昏了过去。迷迷糊糊中,我又听到砸柜台锁的声音,我本能想爬起来,可双手已没有力气,便竭尽全力地呼喊:“抓坏人!”急红眼的歹徒回转身来,举起斧头砸向我的头部,我再次昏迷……幸运的是,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6天6夜后,我终于醒了过来。

  我得到的荣誉很多,但总觉得自己很惭愧,我并没有为祖国、为人民作出多大的贡献,而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这么多、这么高的荣誉。我想,我虽然失去了一只眼睛,但还有另一只眼睛,可以继续工作,尽心尽力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

  【人物心语】

  只要坚定信念,肯付出,努力为理想奋斗,就能对得起青春这段最值得回味的时光。

  (记者 翁浩浩 整理)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青春,因付出而美丽 2014-05-05 3458577 2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