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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观天下·环球眼

美俄核裁军回顾

  ●1991年7月,美国与苏联签署了《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该条约又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7年内把进攻性战略武器削减约30%,届时每一方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发射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的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携带的核弹头不超过6000枚。条约于1994年12月正式生效,2009年12月5日到期。

  ●1993年1月,美俄双方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但由于多方原因,该条约一直没有生效。

  ●2002年5月,美国总统布什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据该条约规定,到2012年年底之前,美俄双方将各自的进攻性战略核弹头削减到1700枚至2200枚。该条约于2003年6月正式生效后,美俄两国代表每年举行2次会议。

  ●2009年12月4日,奥巴马与梅德韦杰夫就《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即将到期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表示两国在《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到期后将继续本着条约精神一道努力,确保新的战略武器条约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生效。

  ●2010年4月8日,美俄签署新核裁军条约。根据该新条约,两国在七年里将把2200枚战略核弹头(即已部署的战略核弹头)削减至1550枚,将地面和海上部署的导弹从1600枚削减到800枚。战略武器运载工具应被削减至700件以下。但这份条约并不适用于用于战术核弹头和库存的核弹头。由于《新条约》将对两国核弹头和运载工具作较大幅度削减(削减幅度近1/3),消除世界上一些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双方均将之称作“近20年来最为全面的军控协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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