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删帖
沈吟
原海口市网警魏某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帖,并收受贿赂70余万元。行贿者是来自全国6省11地市的11名网警,他们办的全是“公事”——替领导删除当地政府的负面帖子。
网警同行间“因公行贿”,这一从政府的“危机公关”里衍生出的生财之道,让人瞠目。个别地方官员遇到负面信息,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一个反应就是让它消失,所以非法删帖需求才如此强烈,个别网警也才有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网络发言,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如果对网民的批评只是简单粗暴地删除,长此以往只会激化矛盾。开展“危机公关”、不依法定程序、偷偷摸摸地删帖,对负面信息进行如此封堵,无异于讳疾忌医。
对于网帖删与否,就像法院判决书中所写:并非所有对政府具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均系违法或侵权,根据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亦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宁可花钱消灾,不愿用心办事,部分地方官员的这种思维应该改改了。网络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正常的监督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良好的机制,让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规范,在维护网络文明的同时,还网络空间的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