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电商统计
本报讯 (通讯员 郎初华 记者 李倩) 为及时全面反映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日前,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复同意在浙江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据悉,试点方案按照“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的总体思路进行设计,主要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统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统计、电子商务消费情况统计、未登记个人卖家网络零售额和增加值测算等,以全面客观反映电子商务规模、结构、发展变化,以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
本报讯 (通讯员 郎初华 记者 李倩) 为及时全面反映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日前,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复同意在浙江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据悉,试点方案按照“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的总体思路进行设计,主要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统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统计、电子商务消费情况统计、未登记个人卖家网络零售额和增加值测算等,以全面客观反映电子商务规模、结构、发展变化,以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