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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新闻时评

请勿认准“驰名商标”

  5月1日起,“驰名商标”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这句经典广告语将成为历史。

  “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一语点醒消费者。“驰名”成为宣传禁语,是对广告用语的规范,也是对商家责任的厘清。只是,“驰名”不见之后,还会不会冒出其他各种“名”、“优”?还得防患于未然。

  (图/李宏宇 文/朱玲)


浙江日报 新闻时评 00008 请勿认准“驰名商标” 2014-04-23 浙江日报2014-04-2300020 2 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