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嫌犯求情,荒唐
余勤
某地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理由是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消息曝光后,社会一片哗然。
企业发展当然是大事。用这样的大帽子压一压法院,还真的要让法院掂量掂量。言下之意,我们是以县委、县政府的正式文件来“请求”你法院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潜台词就是警告法院:如果你不同意我们的“请求”,一旦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员工拿不到工资,闹起来,破环了社会安定,那这个后果将由你法院承担。
何其荒谬的做法!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为了所谓的维稳,就可以践踏法律的尊严?这种以行政权力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仅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也让法治社会蒙羞。
当前正处于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屡有专家呼吁法院“抵制非法函件干预司法”,然而,现实告诉我们,仅靠法官和法院一方面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在法治社会,还是必须通过立法,将任何权力、人情、利益等干预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都纳入追究法律责任的轨道,让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敢迈出干预司法的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