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下硬骨头 拆出新气象
——温州“三改一拆”见闻之二
记者 胡丹 王益敏 通讯员 李昌达
本报温州4月17日电 永嘉县东城鳗场是一家国有企业,其2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日前被彻底拆除。今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的拆违垃圾已被清空。按照规划,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成为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
“不管是什么项目,不管项目方是什么人,只要是违法建筑,我们将一拆到底。”永嘉县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拆除,政府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在温州,“没有例外”的拆违原则,不仅为温州拆出了美丽新环境、发展新空间,也彰显了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正气。
统计数据显示,温州自2011年4月启动大面积拆违工作以来,共拆除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项目704个,累计面积12.48万平方米。日前,永嘉黄南社区大学村拆除的一幢1100平方米的违法小别墅,就是由当地一名公职人员搭建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别墅位于诸永高架桥下,与河道相邻,较为隐蔽。为了进出方便,业主还修了一条百余米长的水泥路直通主干道。据悉,凭借其特殊身份,业主曾存侥幸心理,多方游说求情,但是最终还是违建被拆。
做到“一碗水”端平,还需要给那些碍于情面、对违法建筑视而不见或者拆除不力的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去年3月,永嘉县在温州率先出台了《违法土地违法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在拆违工作中有违纪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将受到降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处罚。截至目前,永嘉当地已有18名党员干部被追责、免职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换来的是百姓的满意和支持。温州市统计局最近的一次调查统计显示, 93.1%的居民对温州近年来的拆违工作表示满意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