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占用高速应急车道害人害己——

请为生命留条通道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天珏 盛相良

  本报讯 这两天,@“中国消防”发布的一条微博,引发社会各界对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现象的关注和热议。

  这条微博说的是,4月12日上午,在杭州绕城黄鹤山隧道半山方向,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有人被困车内。由于社会车辆占据应急车道,消防车无法及时驶达,9名消防官兵只好扛着20公斤救援设备,冒雨跑去现场解救被困司机。

  幸运的是,在4公里的路程中,有几段应急车道没有被堵上。每当此时,消防官兵就跑上去请求搭车。其间,他们先后搭了3辆车,每辆车都坐了几百米。整个救援过程,消防官兵共跑了近3公里,才赶到救援现场。好在消防官兵赶到前,路过的好心司机已将被困者救出。

  很快,这条微博激起千层浪。因为高速公路上的应急通道,看上去不引人注目,但关键时刻是一条供救援车辆快速到达现场的“生命通道”。它一旦被社会车辆占用,消防、急救等救援力量就无法及时前往,给救援带来极大不利,甚至延误最佳救援的时机。

  去年5月22日早晨,甬金线发生一起集装箱车追尾危化品车,导致危化品泄漏的事故。绍兴高速交警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但是,消防和施救的车辆,在2公里的路程上足足走了近1个小时。原因是一些司机发现车流量大,就从应急车道“抄小道”,结果把“生命通道”堵得严严实实。

  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不仅影响生命救援,还易导致交通事故。在甬金高速公路往金华方向104公里处,一辆集装箱半挂车司机张某下车方便,随意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后下车,从后方驶来的一辆江西牌照半挂车,因避让不及撞了上去,导致张某当场死亡……

  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这些年来,交警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但是被占用情况仍然屡见不鲜,特别是节假日等交通流量高峰期格外明显。来自绍兴高速交警支队的一份数据显示,仅去年5月1日至年底,他们就查处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0956起,足以见社会车辆违规占用“生命通道”的严重性。

  事实上,交警部门对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并不轻: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生命通道”,如何更好地保证畅通?这几天,不少网友为之建言献策。网友“杨忠浩”说, 违法犯罪成本之低,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恶性循环!害人终害己!网友“正版老朱”则建议,大家随手拍下走应急车道的汽车,交管部门可凭网友随手拍照片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加以警示!网友“Thrones_Z”说:“就算不会为别人想,也要想想万一自己在高速上遇事,救援人员却因别人占用应急车道无法过来,白白丢了性命咋办?”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大人防、技防、物防治理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的力量,同时呼吁司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违规占用“生命通道”。

  ■ 记者手记

  诚如大家对应急车道的称呼,它确实是条“生命通道”。

  换句话说,占用了应急车道,就等于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不仅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社会各界也要自觉遵守法规,心中时刻装着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同时,查处力度还需加强,要像查处酒驾一样,坚决遏制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只有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司机才会对法律更加敬畏,才能更加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请为生命留条通道 2014-04-15 3435503 2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