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重高保送生将增加
本报杭州4月4日讯
记者 石天星 通讯员 徐婕妤
今天上午,杭州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14年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招生的实施方案,并对已公布的杭州市区各类高中保送生、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了补充说明。
今年,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部分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政策基本没有变化,但明年起将有较大调整。
民办初中招生方案与月前公布的《杭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致,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上已公布《2014年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咨询服务指南》,民办初中招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也已明确。
市区民办小学招生从4月19日开始报名,各民办小学将于4月3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家长请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http://wgwydj.hzedu.net)进行预登记。详情见杭州教育网上公布的《2014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咨询服务指南》。
保送生增多
特长范围缩小
市区8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今年保送生计划招生数为2194人,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的基本条件与名额分配原则等与去年相同,高中招生学校仍按照不低于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保送推荐生总数的93%录取保送生。
据杭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处长孔永国介绍,目前保送生所占比例为30%至40%,而明年起,可能将升至50%,“和上海地区今年开始实行的‘名额分配生’政策实际是一回事,只是做法有所不同。”
此外,今年学业成绩在保送推荐学生的综合评分中所占权重仍为不低于90%,而明年起将变成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为不高于10%,明年起将变成不高于5%。
市区部分高中学校今年将继续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参考范围与去年基本相同,4月21日,杭州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将公布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5月10日,符合学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到招收相应类别特长生的高中学校报名。
需提醒的是,2014年及以后举办的艺术类、科技类比赛中部分项目的获奖者,将不再列入杭州市区各类高中特长生招生范围:1、2014年及以后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美术类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2014年及以后举办的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中的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3、2014年及以后参加杭州市中小学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1/10四驱电动房车竞速赛、1/10两驱电动公路车竞速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4、2014年及以后参加杭州市中小学科技节无线电遥控电动滑翔机、遥控快艇竞速赛、80米波段测向机制作测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民办小升初
踩准时间点
往年民办初中报名是学生或家长到有意向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而今年实行网上报名,学生或家长需要登录唯一指定网址杭州教育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8:00至4月25日17:00。
从4月上旬开始,家长们务必全程参加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学校将在家长会上向家长讲解2014年杭州市区小升初的升学政策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家长需真正填写《2014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于4月21日领取《2014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调查回执》后,根据《回执》上的登录名和网报初始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回执需妥善保存到民办初中招生结束。
网报结束后,监护人请于4月26日8:00至16:00到就读学校进行书面确认,未按时进行书面确认的,将按自动放弃民办初中报名处理。
5月8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将进行电脑派位,学生及家长可于5月8日晚至5月11晚登录杭州教育网查询派位结果,5月10日至16日,派位学校将组织自主招生,5月17日至18日,未招满的民办初中会组织续报名招生。
随迁子女入学
还需预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今年将延续去年报名前先进行“预登记”的做法,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专门学校招生在6月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时进行。
4月15日至5月14日期间,进城务工人员可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201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期间,进行信息核对,如有异议,可直接递交复审申请。201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持规定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方可受理报名。
此外,今年市区15所民办小学总共计划招生2328人。新生报名时,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