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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大火17人被处理

  本报讯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盛相良) 日前,省安监局公布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2014年1月15日本报一版曾作报道)调查报告。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调查认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1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包括4名温岭市领导。

  今年1月14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共造成16人遇难,5人受伤。

  据介绍,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包括:对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林剑锋、大东鞋厂股东林真剑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这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15人为温岭市政府、城北街道、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杨家渭村村两委负责人。同时,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台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温岭大火17人被处理 2014-04-02 3420166 2 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