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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温岭杀医案二审维持原判

  本报杭州4月1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 今天下午,省高院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温岭杀医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连恩青的上诉,维持台州市中院对连恩青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台州市中院一审查明,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效果不佳,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多次到其他医院就医,但均无进展。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许,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1重伤。经司法鉴定,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4年1月27日,台州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恩青不服,上诉至省高院。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温岭杀医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4-04-02 3420882 2 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