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提供帮助
就业补助情暖寒门学子
记者 王婷 通讯员 陈胜伟
本报讯 这几天,浙江农林大学大四学生吴晶晶接到了辅导员发过来的短信通知,吴晶晶作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和学校备案的贫困生,可以通过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标准为1000元的就业补贴。
“真是一场及时雨。”正在绍兴某企业参加求职面试的吴晶晶说,参加一次招聘会的成本要好几百,前段时间参加了一场在宁波的招聘会,两天的住宿费120元,饮食费用120元,交通费用200元,送出4份简历,制作费用20元,累计花费就达到460元,这还不包括为参加招聘会而专门购买衣服以及参加各种面试培训等费用。
“政府专门出台政策,给特别贫困的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今年是第一次,我觉得很暖人心。”同样符合申请条件的今年应届毕业生周伟杰认为,“政府推出的政策很实在,作为贫困生,我们马上就可以走上社会自己养活自己了,所以找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时候,政府帮了我们一把,为我们就业提供了帮助。”
据介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要求,申请就业补贴的对象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孤儿、残疾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用于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通知规定,“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无正当理由多次放弃学校和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不在该补贴发放对象中。”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程序,由毕业生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和公示、有关责任部门审核并发放。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完成注册申请后,各高校在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间通过该“系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网上预审核,并用短信方式通知预审通过的毕业生。5月30日前,省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审核后,会通知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再次登录“系统”确认账户信息。人力社保部门将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于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