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出让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NO.2014-D-0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85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四、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14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5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确定竞得人方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4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15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4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8日11时30分。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七、成交价款的交付方式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包括契税。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3.NO.2014-D-01地块为住宅、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8%。宗地沿影视巷规划建设一座不少于8个蹲位二类以上对外开放的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环卫部门。在该地块东南侧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2.6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2880元/平方米的征收回迁安置房;每户提供一个不少于8平方米的地下非机动车车库,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1980元/平方米。在该地块东南侧(沿育红中路)一楼面向育红中路提供征收回迁安置商业用房不少于1500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10800元/平方米。安置房的规划设计方案须按原征收回迁安置方案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时须经征收办、规划办共同把关。中标方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要开工建设安置房。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日一周前在中国大丰(www.dafeng.gov.cn)、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中国土地推介网(www.zgtdtj.org.cn)、《盐阜大众报》等媒体上公告。
联系电话:
(0515)83524978、
83517485、18921820669、
68855826(传真)
联系人:单先生 陈先生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编号 | 地块坐落 |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条件 | 规划设计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4-D-01 | 原市政府地块 | 67506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净地 | 1.0<容积率≤2.48 | ≤38% | ≥23% | 6600 |
2014年3月26日
江苏省大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