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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有消息说,浙江省某局正考虑将其项下国有资产处置搭上浙江产权交易所等公开市场平台。

  事实上,除企业国有产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外,产权市场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处置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据透露,浙江产权交易所近年来已完成行政事业类项目70多宗,成交金额近15亿元,平均增值率达44.4%。

  作为经济大省的浙江,行政事业性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每年需要处置的资产也不在少数;如何保证资产处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就成为关键问题。其实,在行政事业资产如何处置上,财政部早就有过政策上的指示。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见财政部令第35号,第36号),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行全面规范。

  虽然财政部没有明确指令行政事业资产处置必须进产权市场,但随着企业国有产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后,行政事业资产进场交易的呼声越发高涨。2007年,江苏省财政厅与北京市财政局相继指定江苏产权交易所与北交所为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的机构。此后,海南、青海、甘肃、陕西、黑龙江等省市也相继出台政策,明确规定省级或全省行政事业资产转让必须到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

  “因为通过服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产权市场积累了从评估定价、找寻投资者到公开竞价交易的一套成熟的资产转让体系。产权市场的资产转让平台优势越发明显。这也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市场化产权工具。”浙江产权交易所周琪董事长如此说。

  事实上,浙交所自成立以来就开始了用市场化手段处置行政事业资产的尝试,并屡屡创出溢价率高达100%以上的成功案例。比如,2007年7月23日下午,在浙交所交易大厅举行的一场拍卖会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所持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75%股权以2亿元成交,高出起拍价1.4375亿元,增值256%。2011年5月,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评估价357万元,成交价965万元,竞价增值170%……这些都得益于浙交所平台客户资源基础的进一步夯实、客户群体的不断扩大。多年来,浙交所用实际行动不断证明:产权市场是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的上佳选择。

  浙交所的创新实践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浙江省财政厅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资产〔2012〕39号)。通知明确指出,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产权市场已经建立了完备的产权交易机制和内部监督制度。行政事业资产处置完全可以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方式,在产权市场公开进行。”有关人士如此介绍政策出台的初衷。

  如果说,过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处置,既难以保证处置过程的规范,也不能保证处置收入完全及时上缴国库,那么,让产权市场成为行政事业资产转让的重要平台,将使得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希望浙江的行政事业资产处置都能“爱”上浙交所。

  浙江行政事业资产处置能否“爱”上浙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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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2014-03-25 浙江日报2014-03-2500013;浙江日报2014-03-2500012;浙江日报2014-03-2500014 2 2014年03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