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有话说
加强法治建设
王金财代表:要对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建议:一是统一工作模式,出台文件,作出决议,自上而下成立协调机构;二是统筹推进法治与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三是总结各地做法和经验,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实效,引导群众守法用法。
曹克坚代表:在立法方面,要制定修改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确立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的法律地位,保护民营企业主财产、人身安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创新积极性。加大监督力度,积极采用质询等方式,如针对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雾霾、科技资金使用等问题,对相关部门开展质询,增强监督实效。
车晓端代表:进一步顺应民生所望,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支撑。在抓紧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时,高度重视推进区域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回应民生所呼,加大上下联动,合力监督。适时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议题,采取统一部署,多级联动,多年跟踪,联合发挥各级人大作用。进一步回应民生所需,提高依法监督的质量。更加重视应用信息技术,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促进各区域人大的交流。
深化基层创新
王永康代表:要支持丽水作为农房抵押贷款先行先试城市,适当放宽宅基地流转范围,允许跨村转让;修订担保法、物权法,支持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允许宅基地随农房一并抵押,为加快推进农地、农房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支持;修改土地承包法中耕地承包期的规定,建议将30年延长至70年。
黄锦朝代表:注重找准定位,切实理顺村务监督运行格局,要做到摆正位置不错位,有效履职不越位;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全程监督、全民监督、纠错救济等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制度有效运行;注重优化结构素质,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加强培训来切实加强村务监督队伍建设。
完善人大制度
宋伟代表:在以实践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过程中,要注重思想理念、行权履职及基层基础建设等创新。要加强基层人大建设,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适时修改法律或出台专门规定,明确乡镇人大设立常设机构,明确人大街道工委法律地位,并规范其工作运行机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总体比较笼统,建议尽快启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的立法。
陈笑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预算审查相关程序,包括对部门预算审查、分项审查、预算听证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规定;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标准及相关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尽快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立法,明确街道人大工委设置、职责、监督方式等,使之有法可依。
王月英代表:总结推广地方人大创新出台联系代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等,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建设。
薛少仙代表:要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督促各级政府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监督,更好地推动改革。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发挥好人大闭会期间作用,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乡镇人大如何发挥作用的制度研究。
发展海洋渔业
许婷代表:要积极探索建立海洋捕捞限额制度和捕捞准入制度,从根本上保障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平衡;加大全国统一执法力度,依法强制淘汰过剩产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海洋渔业捕捞秩序;调整完善渔业补贴政策,加快海洋生态修复,正确引导海洋资源保护和捕捞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翁浩浩 余勤 廖小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