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
月人均提高240元
本报杭州3月10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韬 楼春燕) 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浙江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实施方案日前已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240元的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我省约有370万人可享受到此政策,全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近111亿元。
据悉,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国家规定的调整办法,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与各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以及本人缴费年限相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此外,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原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以及死亡职工遗属等3类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将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