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阳光工程”建设
本报杭州3月7日讯 (记者 方力)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全省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原有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开,狠抓“阳光工程网”和行政权力目录库、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权力运行工作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的“一库三平台”建设,对群众认为公开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不清楚的事项应进行整改。
“阳光工程”是一项廉政工程、改革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初步探索出一条权责清晰、重点突出、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路子。
接下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推进改革创新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将“阳光工程”建设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把阳光、公开的理念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要围绕保障公平公正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办事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办得放心;要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把评价权交给群众。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务实的作风,确保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