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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新浙商

银监会要求——

稳妥开展“三权”抵押

  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苏雪燕 刘诗平) 中国银监会6日发布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试点先行、慎重稳妥开展“三权”抵押融资。探索创新林权抵押业务品种,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慎重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发挥其在信贷融资方面的作用。

  银监会在《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地区,探索开展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做到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建立“三权”确权登记、评估流转以及融资风险分担和政策支持机制。

  通知还指出,未来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提升民间资本股比。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优先引入当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此外,通知表示,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县域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1 稳妥开展“三权”抵押 2014-03-07 3388666 2 2014年03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