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债首现违约“第一单”
部分发债企业信用风险凸显
记者 杨溢仁
据新华社上海3月5日电
记者 杨溢仁
3月4日晚间,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与原定共计人民币8980万元的利息金额相比,400万元的偿债数额显得杯水车薪。由此,公募债第一单实质性违约就此诞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14年各行业的经营表现将持续分化,产能过剩及财务杠杆高企的资源类及制造类企业信用风险不容小觑,部分发债企业的信用风险亦存在进一步发酵的可能。
尽管2013年“11超日债”曾有过追加担保措施的行为,包括子公司超日九江下属的土地10万平方米(地上在建物已经被查封,变现难度较大)、部分机械设备以及9亿元的应收账款。但就目前而言,上述资产变现仍有较大难度,如果违约导致清算时点提前,那么这将对债权人、债务人产生灾难性的连锁反应。
海通证券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亦认为,本次信用风险的爆发,或对民营高收益债产生系统性冲击。
尽管在中国特有的经济体制之下,信用违约过去从未实质发生,但“11超日债”的违约正在印证“建立信用体系,破除无序融资”的决心,也预示了“看资金面做杠杆”的传统信用债投资思维的落幕。
“目前交易所高收益债大部分已经公布了业绩预告,从公告情况来看,华锐、中富、天威等个券在年报公布后会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中信建投证券宏观债券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黄文涛称,“其他通过各种手段扭亏的公司,信用资质也普遍较弱,如果经济增长仍然乏力,周期下行可能会导致偿债能力的进一步弱化,特别是钢铁、煤炭等行业。在经历了前一段时间的触底反弹后,参与博弈的性价比正在逐渐降低。”
对于投资者来说,当前行业基本面较差的中小民营企业应成为首先回避的对象。而从技术上讲,尽管“11超日债”的违约独立于其他债券的信用基本面,但风险溢价、流动性溢价的变化亦将使得AA等级及以下债券信用利差出现大幅度的分化。
业界普遍认为,信用违约引发的“融资挤兑”将加大企业展期压力。一位商行交易员向记者表示:“短期内建议投资者向国债等低风险品种进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