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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

民间金融,规范更利发展

  蒋卫阳

  3月1日,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引来社会关注的目光。据报道,当天全市备案民间借贷20多笔,其中单笔金额最高的为1000万元。温州民间金融阳光化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温州民间金融,起步时间较早,几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其间历经了很多风雨。但不可否认的是,温州民间金融对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温州不少中小企业在获取“第一桶金”的背后,常常可以看到民间金融活跃的身影。

  包括温州商人在内的浙商,如今已取得世界性的声誉,过去我们在赞叹浙商成就时,往往更多看到的是其“草根出身,白手起家”或“白天沿街叫卖、晚上睡地板”吃苦耐劳的一面,而对浙商群体中的金融创新精神,则或多或少有所忽视。

  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金融领域的监管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标准。也正因为如此,民间金融的成长比其他行业遇到更多的考验和曲折。人们不会忘记,1984年9月,苍南人方培林开办“方兴钱庄”,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由私人开办的金融机构,但第二天就被迫摘牌,从此由公开变成地下,先后存活了5年时间。

  尽管路途坎坷,但民间金融小草一直没有失去生命力,相反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力量。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民间金融的支持,温州的民营经济会完成由小到大的跨越。笔者曾听温州一位颇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介绍企业的成长史,他说,企业碰上技改等资金需求时,找的不是银行,而是亲朋好友。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国有银行在架构上还不适应中小企业的需要,贷款“垒大户”的现象并不鲜见,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的需求。

  正是因为诞生于市场、成长于市场,民间金融小草有其适应市场的活力;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缺乏法律的监管,民间金融缺少必要的规范,其中也混入了稗草。此次,温州地方性金融法规的实施,不仅让民间金融的小草照到了阳光,而且更提供了规范发展的新机遇。

  其实,浙江民间金融的创新精神一直在延续,以最近引起争议的“余额宝”为例,这项准金融产品,就是浙商在新时期的创新。当银行还在为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时,“余额宝”不仅免费管理,还将理财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以“余额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不仅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还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

  民间金融小草需要阳光,更需要成长的帮助。


浙江日报 经济 00011 民间金融,规范更利发展 2014-03-05 3382028 2 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