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400毫升以上终身免交用血费
血脉相连传爱心
本报杭州3月4日讯
记者 童桦 通讯员 胡秋月
25岁的钱振娟今年1月分娩时大出血,依靠输血5000毫升才得以救治,相当于全身血液换了一遍。谈起这段经历,她说:“我曾在2008年时献血400毫升,所以现在用血都是免费的。”
6年前的献血之举,免去了5000毫升血所需的5600元费用,这是浙江献血新办法的功劳。今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行“双满月”,这部修订后的《办法》在政府参与、团队献血等方面有了较大变化,给予献血者更多关爱。
按照原来的用血报销政策,“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5年后等量免费用血。”修订后的献血《办法》更具人文关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5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因此,钱振娟可以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修订后的献血《办法》还把原政策中“超过5年,献血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将不享受用血优惠政策”改为“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类似这样的关爱还有很多,比如作为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800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等等。
记者从省献血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共有137人前来报销临床用血费用20余万元,他们成为新献血《办法》实施后的首批受益人。
省献血管理中心、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办理临床用血报销手续,必须准备好以下材料: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办理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或军官证等;用血发票;出院病历小结。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办理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用血发票;出院病历小结;患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等。
记者同时了解到,3月5日是毛泽东发表“向雷锋同志学习” 题词51周年纪念日,省血液中心将举办“举手之劳能救命 身体健康捐热血”学雷锋无偿献血活动。3月5日至9日期间,凡在街头献血点、献血屋或血液中心捐献300毫升、400毫升或成分献血,将额外获赠一份礼包,共2000份,送完为止。3月8日当天在吴山广场献血点献血者,还将额外得到格莱美齿科义诊、免费拍摄口腔全景一张和超声波洁牙一次。
除了街头献血活动,3月至6月还将在各高校掀起学雷锋无偿献血的热潮。3月5日,学雷锋高校献血活动首站将在浙江传媒学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