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得罪人的心态要不得
陈志农
4万平方米的违建,十年拆不掉,甚至越拆越建;因为赔偿谈不拢,12家早该搬迁的企业,迟迟不肯挪窝;铁路沿线的成片违建,即使是政府出面谈判,也置若罔闻……上周大督查中,越城区等地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我们大开眼界,也让我们大惑不解。
违法建筑,顾名思义是不合法律法规的建筑。既然是违法建筑,就应该无条件拆除,为什么还能讨价还价?为什么能坚强不倒?
这几年,房地产价格暴涨,即使在县城,每平方米的房价也动辄上万元。而违法建筑以很小的成本,获取巨大的利润。有的违建多达数万平方米,光一年的房租就能收取好几十万元。正因为违法建筑背后有巨大的利润,才使得一部分人罔顾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搞违建。有些地方是屡拆屡建,稍一放松监管,违建就像离离原上草,春风吹又生。还有的为保住违法建筑,动用各种关系,对拆违人员威逼利诱……
从监管部门来说,这样成千上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当初建造的时候,你们就没有发现?为什么不制止?是否背后有利益纠葛,是否怕得罪人,才关闭了监督的“耳目”?
这次大督查中,一些地方同样存在着“怕得罪人”的心态。对拆违,态度至今还不够坚决;对拆违工作,能应付就应付,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伪造台账欺骗督查组。对于舆论监督,能回避则回避,能躲闪就躲闪,甚至不惜“找关系、求和谐”。
“三改一拆”是一件触动利益的事,李克强总理说,“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我们必须做好打硬仗、啃“硬骨头”的准备,同时还要不怕得罪人,才能把违建推倒。否则,是啃不动“硬骨头”的,更不要说创建“零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