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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南湖

补偿标准谈不拢
12家企业不挪窝

  记者 郎凯行

  本报讯 在嘉兴市南湖区的新兴街道城南路上,放眼望去,多是拔地而起的商业大楼,可就在这些高档商务区的对面,一路之隔却是天壤之别。

  “这几个企业去年就说要搬迁的,你看边上的住宅区都搬完了,他们还是没动。”住在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些破旧的厂房店面不仅有碍城市形象,而且其中不少都停业停产了。

  记者了解到,该片区为南湖区有机更新项目中的博海路片区,该区于2013年6月25日发布正式征收决定,至2013年9月30日为签约期,征收土地面积约95.4亩。

  截至目前,该区已完成了136户居民的搬迁、5家企业的签约,但仍有12家企业未签约,同时搬迁完的居民楼也未进行拆改。

  签约期已过了近5个月,为何12家企业仍然牢牢“钉”在原地?又是什么原因导致搬迁完的空居民楼无法得到整改?

  记者走进12家企业中的一家,还未踏进工厂,守门的三四条土狗就冲上前吠起来。这是一家电脑用品厂,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厂房铁门已锈迹斑斑,墙面也有不少砖块剥落。

  “政府让我们搬迁也是能理解的,但总得让我们继续生产下去,有地方落脚才行吧。”该厂负责人陈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政府给出的补偿条件并不满意,这也成为这12家企业不肯签约的主要原因。

  跟随省督查组第三十组,记者找到了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勇。

  “该区块除住宅区外,其他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和仓储用地,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街道的延伸,不少原有建筑现在出租给了其他人作为商业用途。”徐勇告诉记者,现在这些企业想以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来征收,这与工业用地征收补偿金额差距较大。除此之外,因为居民楼与企业建筑在水管电网上有连接,企业不搬迁,居民楼自然也动不了。

  为此,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陆文荣表示,未来将加大力度促进对企业的进一步征收,并开展房屋拆除工作,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房屋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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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企业不挪窝
2014-03-01 3378666 2 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