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之“势”
陈志农
孙子曰:“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既是形势所逼,也是大势所趋。浙江经济一向走在全国前列,许多问题也是率先触及。对于浙江来说,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环境的承受力。浙江本就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匮乏。这几年虽然发展很快,但很多是“低、小、散”层次的发展,浪费了大量资源。现在浙江要转型升级,这些“低、小、散”必须为新经济、新产业挪一挪地,腾出发展空间,更不用说大量的违建。这就好比一只桶里,原来因为缺水,所以把有泥砂杂质的水也舀了进去。现在有了清水要装进去,而桶里已经满了,怎么办?只能把泥砂去掉,腾出空间。
令人欣喜的是,经过前一阶段的“三改一拆”工作,不但为浙江拆出了新面貌,为发展拆出了新空间,而且在民间树立了“有违必拆”的观念,拆违的“势”已经形成。但仍有许多人对形势依然认识不清,和拆违讨价还价。督查组了解到,一些违建之所以迟迟拆不掉,是因为对违建的赔偿谈不拢,一些涉违者要价过高。还有些地方拆违决心不够坚决,以致拆违成了“半拉子”工程。更有甚者,有些人为私利,徇私情,任由违建野蛮生长……
本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对一些违建进行适当拆迁赔偿也是情有可原,但如果把它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那就大错特错了,毕竟法不容情。说一千道一万,你是违法在先。
通过本次大督查,民众的参与热情已经鼓动起来,我们就是要将这种“势”保持下去。“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既然拆违的“势”已经形成,就应“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一样,势不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