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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中央要求

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周罗海鹰) 近段时间,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积极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作出报告。

  今年初,杭州市委主要领导专程到省纪委,率先报告了过去一年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2月25日,省纪委组织班子成员和部分省纪委委员专题听取了绍兴、台州市委主要领导的报告,并对两市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

  省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春节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并下发通知,对下级党委(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委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检察院、省政协机关等77家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已向省委、省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近期,省纪委还将按照省委通知要求,陆续约请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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