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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不能“半拉子”

  本报余杭2月26日电

  记者 谢国平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有首歌是这样唱的。而在拆违工作中,也常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

  今天,记者来到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只见农田边上有一溜高高的围墙,里面突兀竖立着一排钢结构的梁架。进得院内,里面有一大半土地是空荡荡的水泥地,墙角里散乱放着拆卸下来的架子,院子最里边还矗立着高约10来米的钢梁架。

  “大约还有300多平方米违建的钢梁架没拆除,我们已再次敦促他们赶快拆除。”仁和街道拆违办主任章晓东说,这个场地是杭州山虎机械有限公司的矿山机械设备维修车间,于2011年4月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造,占地面积979.7平方米,建筑面积807.4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

  余杭区国土分局立案查处后,于2012年8月对这个违建作出处罚决定,限其15天之内拆除,恢复种植条件,并处罚款50944元。

  “但这家公司在缴纳了罚款后却拖着,迟迟不拆除。”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区、街道再次督促该公司,要求其在今年1月15日之前完成拆除。“时间节点到了,该公司拆除了500多平方米,但仍有300多平方米违建没拆。”

  为何不拆干净?该公司副总经理徐君法是这样解释的:“一下子拆掉,设备搬迁有困难,放在露天也容易腐蚀;再说之前临近过年,职工们都回家过春节,人手也不够。”

  于是,该公司又向街道要求,希望能延迟到今年3月底前拆除。

  无独有偶,在崇贤街道三家村藕粉厂,也有这样的“半拉子拆违”。“我们已经4次下发通知要求其拆除,但还有一部分剩着没拆。”主管拆迁工作的崇贤街道党委委员张卫东介绍说,该厂于2011年初搭建了面积为414.5平方米的钢棚,用于藕的冲洗、削皮和晾晒。为此,拆违部门于去年3月第1次要求其拆除;去年6月第2次督促,限其去年10月之前拆掉;去年10月第3次发放整改通知书,该厂拆除了300平方米的违建,但还有100多平方米没拆;去年12月,第4次要求其拆除。该厂老板孙洪奎说,因为跟周围村庄农民订有700亩的鲜藕收购协议,而藕的生产季节是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5月,“等这批藕生产过后,我保证马上拆掉,而且也跟街道协商沟通了,我也作了承诺,最迟不超过今年6月底。”

  对此,第1督查组组长毕书明说:“拆违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任务,作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尽量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尽可能为企业拆违提供服务和保障;但作为企业,要从大局出发,不能等待观望,不能一拖再拖,不能讨价还价,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拆违工作不能半途而废,要一抓到底。”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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