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天然气南方管网项目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变更
2.变更概况:可研阶段干线长约216km,支线长约4km,共设7座场站、11座阀室。后期对部分线路、场站、阀室进行了调整,调整线路长约68.64km。工程变更为:干线约220.2km,支线约6.7km,场站6座,阀室9座,其中武义、缙云分输站位置有所调整。变更段途经金华市武义县,丽水市缙云县、莲都区、青田县,温州市瓯海区、鹿城区等。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与分析;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回顾及预测评价;编制环评简本并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了解工程区域的环境现状、功能及主要环境问题;评价变更工程的环境影响;制定可行的环保对策措施;制定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公众参与;论证工程建设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咨询相关信息,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为:1.工程变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2.对工程变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建议;3.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衢丽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321171
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571)56553643
E-mail:qiu_f@ecidi.com
环保主管部门:
环保部
联系电话:(010)66556416
浙江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176
金华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848
丽水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8)2217029
温州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发布单位:浙江金衢丽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天然气南方管网项目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航行通告
东海盆地33/07区块三维地震采集作业
浙海航〔2014〕2号
一、作业时间: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作业地点:以下各点连线区域内。
1.27°20′25.3″N,121°44′09.7″E;
2.27°24′18.0″N,121°44′48.1″E;
3.27°24′40.9″N,121°44′08.0″E;
4.27°32′57.1″N,121°45′30.4″E;
5.27°32′59.9″N,121°50′30.2″E;
6.27°36′32.3″N,121°51′05.8″E;
7.27°34′54.4″N,121°58′47.4″E;
8.27°17′35.5″N,121°55′49.9″E。
三、作业方式:“海洋石油718”采用走航式作业,船尾拖带6根并列排放的电缆,电缆每根长度6000米,沉放深度约7米,在每根电缆尾端设有雷达反射靶。作业时,船舶白天悬挂“球-菱-球”号型,晚上显示“红-白-红”垂直环照灯,雷达反射靶上显示一盏单闪3秒的白光号灯。3艘护航船伴航。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明显易见处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作业船舶应加强值班瞭望和VHF16频道守听,注意船舶动态,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3.遇有大风和能见度不良影响时,作业船舶应适时停止作业;
4.航经船舶与作业船舶加强联系,主动宽让,在作业船队尾部5海里处通过,以策安全。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