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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不可姑息纵“霸王”

  朱玲

  平日里,大伙儿在餐馆吃饭,常会发现“本店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包间最低消费”等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其实,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属于“霸王条款”,但为何大家都见怪不怪、默然接受?只因人们虽有依法维权的意识,却无畅通的维权渠道。况且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出门吃饭就是图个胃饱心乐,为了一个“小规定”较真儿,搅了整个饭局,又浪费了时间,实在划不来。因此,如今纵使有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态,也无法当作通行无阻的尚方宝剑。要将维权落实为便捷的实际操作,恐怕各地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消除“霸王条款”,规范市场秩序,只靠消费者维权,这是被动治理;执法者加强监管、经营者自觉守法,这才是主动维护群众权利。说实话,若不是有关部门的默许与放纵,“霸王条款”也不会横行如此之久;若不是餐饮行业自律意识淡薄,“霸王条款”也不会蔚然成风。此时需认真反省的,恰恰是作为市场主体的餐饮企业与作为市场管理者的地方政府。

  “霸王条款”是关系到市场与法治的大问题,不可小觑。从最小的不平等规定管起,让经营者不能、不敢也不想再逃避法定义务,老老实实做生意也可以发财致富;让消费者有理、有据也有地儿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因被侵权而忍气吞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从严治理的每一小步,唯此方能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不可姑息纵“霸王” 2014-02-22 3365694 2 2014年02月2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