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CPI数据出炉
全国2.5% 浙江2.8%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吴晓燕 李莉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吴晓燕 李莉
本报杭州2月14日讯 我省今天公布1月CPI数据,同比上涨2.8%,涨幅比上年1月份扩大1.4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多位专家表示,春节是拉动涨幅的主要因素。
食品价格涨幅最为明显,上涨3.9%。受到节日需求增加及成本上涨双重因素拉动,部分农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其中鲜瓜果价格上涨25.6%。与往年不同的是,逢年必涨的猪肉价格反而下降4.1%。对此,统计专家认为,主要原因是猪肉市场供应量稳定增加的同时,消费需求因浪费现象有所遏制等原因比往年同期有所减少,导致价格有所下降。
1月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4个百分点,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拉动率达到50%。
消费品价格一路上涨的同时,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依旧在下降通道中运行。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1月份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延续上年下降趋势,同比下降1.2%。统计专家指出,PPI持续回落显示工业品生产价格还在延续通缩之势,预计一季度经济下行的压力仍在。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与上月持平,创下5年来春节当月CPI涨幅最低值。专家认为,CPI涨幅仍在合理区间运行,今年一季度物价上涨压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