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公平正义 保长治久安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促公平正义 保长治久安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于新东
习近平总书记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的高度出发,对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阐明新提法、作出新概括、提出新要求,必须深刻理解、全面落实,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深刻理解“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的新提法。政者,正也,核心是清正廉洁;法者,亦正也,核心是刚正不阿。二者实质皆为正,均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是政法工作自身所包含的第一要义,理所当然成为贯穿于一切政法工作始终的核心价值。笃信之、追求之、实现之、伸张之、壮大之、持续之,就是政法工作与政法工作者的神圣目标、坚定追求与永恒主题。浙江明确提出从政法机关做起,拉开窗帘,让公正的阳光照进来。以政法工作的公开公正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全社会公平正义感的日益增强进一步激发政法工作的公开公正,相得益彰、良性循环,让浙江全省人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正能量与温暖,更加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都在身边。
完整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的政法工作“五位一体”的新概括。五个方面存在着既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又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政法工作始终遵循正确而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前提与基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是关键与核心;完成基本任务,追求核心价值和实现根本目标具有十分能动而积极的反作用力,不仅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地位、具体化理想信念、传播好党的正能量,而且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坚定地筑牢理想信念。浙江深刻认识和把握有关精神,明确提出政法机关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明确提出要让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明确提出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的首位;明确提出努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浙江。
全面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和“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的新要求。“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道出了百姓的心声、大长了百姓的底气、振奋了百姓的神气,寓政法工作的宏大目标于点滴民心民情民意之中,见微知著、以小见大,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司法体制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本质属性。浙江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政法工作成就十分显著、经验弥足珍贵。新的历史起点上,浙江将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把政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